租房合同没有写明电器清单,现在中介要把电视搬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8:10:21
这个房子是中介从房东那里承租然后转租的,我是从上一个房客那里看的房然后跟中介签的转租合同,当时看房时房间内有电视,前房客告诉我该电视可以使用。但是我在看房时房间内有电视由于疏忽,合同上忘了写明电器清单,付款方式是压一付三。租房后一天中介公司就前来要搬走电视,否则就要另外为这个电视专门交押金。这样合理吗?这种情况下电视是属于租赁房屋的附属物吗?

中介公司这种情况属于代理房屋,不知道你是在哪家公司承租的房屋。这种情况可以和房主联系看该房屋原来房主是否配有电视,如果房主没有配电视,该电视所有权应该为中介公司所有。另外如果是正规的中介公司是不会这样做的,正规公司如果你提出要电视的话,即使房主没有配电视,中介也会为你配一个旧电视。不会单独为电视索要押金。

如没有清单,中介的确可以搬走.因为反过来可以说,你没有收到过电视.那中介不是赔死?
你可以要求加上电视就可以了.中介要求另外为这个电视专门交押金。也是合理的.

按照我的理解,如果合同如果没有说明该房屋的配套设施,你也不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因为房子是房子,配套是配套.附属设施是指的水电气等.
建议你直接跟房东协商该问题.

当然是附属物了 没电视你租他房子吗你
还有就是要求见房主 和房主协商这个问题他就不会找你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