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审、二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3: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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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给小弟一点指导...

中级法院一审案件的范围有那些。程序是?

中级法院二审案件的范围有那些。程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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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案件的范围
刑事诉讼 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19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民诉解释》第2条
1.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 第14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行诉解释》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第3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3.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二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或者上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
一审必须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可以采用开庭或调查讯问式审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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