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习题不会做,请帮我分析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20:37
某空生产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当月进口一批生产用配件,关税完价30万元,关税率20%,以交进口关税和代征的增值税,当月国内采购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6.8万元(其中50%用于工程项目),则当月该厂可用于抵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帮忙分析哦.谢谢

关税=30*20%=6万

进项增值税=(30+6)*17%=6.12万

国内采购部分的进项税额,其中用于工程项目的不能抵扣,所以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12+6.8*50%=9.52

1、当月进口一批生产用配件,关税完价30万元.
进口增值税计算:
300000*17%=51000元
2、国内采购一批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6.8万元。
因为其50%用于工程项目(自用项目)不能抵扣,可作为进项税计算:
68000/2=34000元
3、当月该厂可用于抵口的进项税额为( 8.5)万元。
计算当月进项税额:
51000+34000=85000元

进口增值税=30万*0.17=5.1万
当月用于抵扣进项税额=5.1万+6.8万=11.9万

进口产品的进项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7%=30*(1+20%)*17%=6.12
国内采购产品的进项税额=6.8*50%=3.5
(国内采购产品一半用于工程项目,该部分不能进项抵扣。)
当月该厂可用于抵口的进项税额为=6.12+3.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