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19:36:53
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原因:无夫妻感情;经常打骂;并不属实,膝下有一男孩,而男方又不同意离婚,法院将如何判,男方不会出庭,财产又将怎样分判?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首先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主要是对三件事进行判决:
1、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判离,这是前提条件,如果判离(解除婚姻关系)才会发生下面两项。
2、子女归谁抚养,就你的情况来说,孩子如果在2周岁以内,一般判决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由法院根据今后对孩子有利进行判决归哪一方抚养,10周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要承担抚养费用的一半。
3、婚后财产分割。就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一人一半分割。
如果首次判决不准离婚,收到判决书后6个月内再次就同一理由进行诉讼,一般法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开庭,男女双方一般都要参加,不得由代理人代理出庭,被告方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判决(缺席判决)。
不知道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吗?最好还是不要离婚,孩子是最大的无辜受害者,为了孩子,能迁就的就迁就一下吧!

被告不出庭法庭可以缺席判决。判决书对被告依然有法律效力。
法庭接到诉状后会进行调查了解,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验证,证实双方的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还是有和解的可能。如果感情破裂,存在暴力行为的情况下,应判决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庭会根据双方中哪一方的条件更好,对孩子的成长更加有利进行判决抚养权,另一方有探视权并且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和生活费用。
至于财产,如果男方在此有过错的情况下即离婚的主要责任在于男方,那么女方应适当多分财产。如果孩子判给女方抚养,那么还应该保留孩子的因素考虑多判女方。

如果没有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的。
首先会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判。
你所说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分居2年以上,且没有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基本上法院是不会判离婚。

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 拒绝出庭没什么好处 问题总要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