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护理出错至病人死亡的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6:25:39
我一个朋友的母亲,感冒入院,但当晚抢救无效过身。医院承认有责任,但是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属于护理出错,故做不了医疗事故鉴定。我想请求大家的帮忙,为什么会是判断不是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医疗事故,我方可以向院方索求哪些赔偿?(以我方合法利益为前提)实际最高可以拿到多少赔偿?
我想知道我方提出赔偿的下限

1、上网搜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上面有详细的说明。将它打印出来,好好研究一下。

2、带上录音手机,将医院的谈话内容录音,要隐蔽。将来,可能会有点用。尤其是:医生承认有责任的录音内容,记得保存好。

3、叫医院出相应的说明,为什么承认有责任?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这些医院要说明的。 并且你们还可以要求进行法医学鉴定,并且建议向公安局报。但是记得,不能带一伙人到医院闹事,因为这样是不明智的作法,甚至会帮倒忙。

4、现在不要急于,索求,现在我们要找证据,保存好证据。向当地卫生部门报案,举报、投诉,都可以,要求封存所有医疗资料、药品,请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医院不能他说不是医疗事故,就不是。要求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才行。

5、到时你们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可以全部由医院出),因为我不了解整个事情,所以,目前暂只写这些费用。不排除你们还可以请求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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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我方提出赔偿的下限

下限,得看死者年龄有多大。如果是: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可以赔付20年,如果是农村户口,一年5-6千,不过每个地方不同。广东是5千多。如果是城市户口,一年1万4千多(广东标准)。
如果是:75岁以下,那就赔:80-实际年龄。 75岁以上,赔偿5年。

丧葬费:广东是1万8千多。
还有精神赔偿金,死亡的,可以请求5万左右。

所以呢,你的下限,我是很难回答你的。 初步估计:10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