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10月 自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41:10
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已经实施了, 可是课本还是按照老的民事诉讼法。

像审判监督程序里的申请再审的条件 从5项改为13项 , 还有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彻底删除。

可是书上还是存在。

想这些变更的问题如何处理? 是否要做重点看? 是不是按修正案来答题? 出题会不会略去这些部分?

望亲们回答啊。

谢谢
我问现在的情况如何处理???

自考吗?应该是要考的!
去年修改的法条,今年的书里一般都会有提及,并且一般会做为重点考查!
我也有过经历!当时的课本是报名的时候一起发的,但公司法修改以后,照考!
结果很多同学吃了亏! :P 不过,你看下民诉法就会发现,所谓修改其实是让民诉变得更清晰罢了!复习新的内容更好考哦!

你管他新的旧的?法律修改了,书本重做也得一段时间吧?就好象去年就说要把公共课改掉,一直到今年才换的课本.你不高兴读旧的民诉法就明年再考吧,想必那时候也改好了

这些变更的部分,一定会出一部分典型的题,
你不需要重点看。
看几个典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