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广州办理遗体捐赠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1:18:57
1.我想办理遗体捐赠.据说是要填<广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
而且要到接收站领.这份表格网上有得下载吗?或者有其他办法?非要去接收站领?

2.如果我死的时候,人不是在广州,那我办理的遗体捐献还有效吗?
有效的话,到时候遗体是捐献给当地吗?

3.一定要有直系亲属签字吗?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4.除了填表,还要做什么吗?
填了表要交到哪里?交了之后就算办理好了吗?
谢谢.回答得好详细.

但是
直系亲属都不在身边怎么办?
如果没有直系亲属签字就无效吗?

1.直接与市红十字会联系,到红十字会办公室办理.

  2.遗体捐赠给死亡地还是广州的问题,这已经不重要了.

  3.一定要有直系亲属签字认准.
  直系亲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及时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亲

  4.除了填表,和直系亲属签字外,你会得到一个红十字发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广东是中国器官/遗体捐赠最多的省份,在这方面,广东省做得很棒.

  以下是<<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的摘要.

  凡无偿捐献遗体的志愿者,可直接到自己选定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也可与市红十字会联系,由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一) 志愿捐献遗体的申请登记手续

  1. 填写“广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一份交执行交登记接受站保存,一份由志愿捐献遗体者本人保存,一份交执行(执行人应是直系亲属,特殊原因可由志愿捐献遗体者委托其工作单位或有关组织担任),一份交市红十字会。

  2.捐献人填写“申请登记表”时, 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如捐献人要求公证的,可以到市或区公证处办理公证,并将公证副本随同“申请登记表”交登记接受站。

  3.登记接受站受理登记后, 向志愿捐献遗体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二) 接受志愿捐献遗体的手续

  1.志愿捐献遗体者去世后,应由其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同时由执行人通知殡葬部门收运遗体,然后与登记接受站商讨接受遗体的有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