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请美国名校JD,求教关于GPA计算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7:01:33
我想参加LSAT考试,并申请美国排名前50的法学院的JD学位(三年制法律本科)

我本科是在一所不知名的理工科学校读的,由于不喜欢读,GPA绩点只有2.5多一点 考研读了华东政法学院的法律硕士 GPA有3.6几

我查过有关网站,对一般的申请者而言,本科GPA需达3.0以上,而对于前10名的法学院,GPA3.3是必不可少的。99年排名第一的耶鲁大学本科录取者GPA平均分为3.80—3.95分;排名第二的斯坦福大学本科录取者GPA平均分为3.65—3.90分。

问题是:1.官方的绩点计算方法
我的GPA是按 90分以上=4 85-89.5=3.5 80-84.5=3 75-79.5=2.5 70-74.5=2 优秀=4 良好=3 并加权学科学分计算的,不知和官方的算法是否相同,需确认。如官方算法不同,请附于后(加分酬谢)

2.我在国内读了研,如果以毕业研究生身份申请美国法学院,其考察的GPA,是我研究生时期的,还是必须是我本科时期的?因为如果是我本科时期的,那就基本没戏了。

以上问题需要精确、肯定的回答,并请附有相关说法的出处。

有相同背景并有过申请经历的仁兄,能提供相关经历分享,则最好不过!,(加分酬谢)
最主要问题补充.................

美国法学院允许国内的硕士生,以毕业研究生身份进行申请,但是申请学校并不作为优势考虑。

最主要的问题是,我如果这么做,GPA(就是成绩积点)是算大学本科的(我本科是工科,积点偏低),还是算硕士阶段的,或是两个一起考虑的。

盼望高手赐教,或是有过相同或相似经历的仁兄指点迷津。

在美国读本科,只知道我这里的学校本科的GPA是怎么计算的.
比如我一共修了3个课课I,II,III.课I是A课II是B课III是C。课I II III分别的credit hours是 1,3,2
算GPA应该是
课I 1乘上A的4 4
课II 3乘上B的3 9
课III 2乘上C的2 4
GPA就是 (4+9+4)/(1+3+2)=17/6=2.XXXX

是本科的 而且我想说的是美国不承认国内硕士的 去US你得从研究生读起再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