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是否需要一个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33:13
本人试用期,现情况与劳动法第四十条差不多,请问需要被支付一个月工资么?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是符合第三条,我也不是不能胜任工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公司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了,根据这条应该是给一个月的补偿,但是不知道试用期是否同等对待。

你所说的条款是对正式员工来说的。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公司可以随时让你走,你也可以随时离开公司。
而正式的员工,公司辞掉你是要付出一个月的工资的,而你要离开公司也要有一个月的时间来交接你手上的任务。

试用期应该按天算完就结了。

应该不会 试用期你签署合同了吗
告也不会赢

应该不会

半个月的工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