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留房产的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9:08
父母留有房产一处,未立遗嘱,为父母出钱购买,共有女儿三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产权证上的名字为父亲和大女儿,若分配遗产应如何分?遗产税应如何交?

首先这不是一个遗产分割的问题。因为财产所有人已经去世没有遗嘱,则他的财产进入法定继承阶段,其法定继承人可选择继承财产或放弃继承财产两种公证。
如果是放弃继承权,属于证明性公证,不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
如果是继承公证,需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需法定继承人在公证书上签名,但不一定要一起去。
如果四个人继承后想划分各自的财产,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继续办理财产分割公证,比如,四个人分别拥有某四层房产的1-4层。

三人分割,
先去公证在办理过户1%个税.2%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