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线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31:55
我和女朋友于08年初开始确认关系,(在此之前我们是同学)并见了双方家长,约好了08年五一她的父母去我家,到今年五一的时候我和她就拿了结婚证并准备今年底结婚,但后来慢慢发现我和她性格有很大差异,开始她提出来几次分手,均被我说服了,但到后来发现实在是不能到一起了我就提出来了分手,她现在又不同意了,说已经结婚了要我给她父母一个交代。(她的意思可能是要我给她一笔分手费)如果我现在一定要离婚,我一定要给她分手费吗?他来我家来我家一共给了她1W多,我现在也不要了。请哪位懂法律的好心人指点一下。(我们合不来大家都清楚,只是顾及着拿了证了忍着,但现在看来不能让麻烦越搞越大。)

领了结婚证,就是夫妻了。如果两人都同意离,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好在没孩子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纠纷。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给了一万多不要了,也可以了。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确立的唯一合法依据!你们离婚很好说,因为没有子女和财产问题。你老婆的离婚要求,于理于法都毫无依据,你可以断然拒绝!【当然你如果无所谓钱,给她也无妨。】你不给她钱,她如果不同意,那就这么耗着吧,如果你耗不下去,就去法院起诉离婚。直接口头起诉就行了,你们这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你老婆也主张离婚,所以法院会判你们离,并且因为她的要求不合法,法院会驳回她的要求。而单独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