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离婚,我不愿意离,有什么证据可以让法院不判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51:12
结婚几年,近一年总是断断续续的吵架,时好时坏,最近一个月比较严重,现他已性格不合提出离婚,我不同意离婚,我认为我们感情没有破裂,他说是受不了我的脾气,如果法院调解会如何调解,我拿什么证据证明感情没有破裂,我不想离婚还有什么办法

诉讼解决离婚一般要2次诉讼
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感情破裂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判离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假如感情破裂的话,我建议还是离婚的好,对你对他都好,生活没有感情的基础也是没有必要继续下去的,你是女方吧,离婚也可以要求更高的赡养费,不然就不离,这点很重要,而俗话说是劝好不劝散,我上面所说只是个人意见,你很爱他的话,或许可以向改变自己脾气来配合他,让他没说的,这并不丢人,因为爱就是包容,你能首先为了维持这份爱做出各种努力,那么你在这份感情上面你是伟大的!证据拿不拿都不存在问题,因为他要真想离婚,可以以分居的方式来迫使你同意,因为就算你不同意,到了两年就自动离了`而分居两年,这个,我觉得是没必要的

你愿意今天离还是将来离呢?你只有好好和他谈谈,如果他依然坚持一直坚持离,那这就是迟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