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律师会见嫌疑人是否有会见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07:27
我爸爸这月20号就开庭了 是犯了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 赃物价值70000 我门请律师了 律师说情节严重要判3年以上7年以下 问律师说的是否属实? 在律师去看守所见我爸的时候是不是都应该有会见录 还必须的签字 ?如果律师没有会见录怎么办?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0000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律师的说法是对的。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3,笔录根据需要可以作为开庭的基础,公安的笔录大部分只会是不利于被告人的,另外,笔录对于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的作用是很大的,比如被告人当庭翻供说是律师教的,等等。一般专业的律师会见的时候肯定会做笔录。

律师会见时,可以做笔录。

会见应有会见笔录,并有犯罪嫌疑人的亲笔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