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被公司辞退,我应该如何做?(挥泪献上我全部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0:14:40
我的情况:
1.今年1月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理应个人保留那份至今未发到手;
2.上级口头通知让我离职,并要求于第二日交接工作,并未见任何书面通知,也未谈任何关于违约赔偿等问题,但根据以往所见,仅仅是给500元补偿了事.同时,我是做销售工作的,工资是低底薪+高提成,500元还不及我每月实际得到钱的四分之一,我的业绩在公司处于前列,也并没有犯重大过失.被解聘原因大概是:与上级关系不好.
3.我在此公司工作2年多时间,但是2008年1月前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合同,也并未上过保险.
4.被提出离职当月已经完成销售指标,但是还未到上月工资的发放日.
5.公司曾经承诺: 在公司工作满2年的员工,结婚时可得到奖励微波炉一台.被提出离职前我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并未得到奖励物品.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应该要求得到怎样的赔偿?我的当月工资和提成能否正常发放?我的正常权益都有什么?我应该通过什么程序维护我的正常权益?我是否应该主动与人资部门沟通?怎样沟通?

我国劳动纠纷案件,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你没有劳动合同,仲裁机构会给你下达驳回仲裁的裁定书。
然后,拿着裁定书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袋、制服、胸卡等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物品)去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一裁两审制。顺利半年,不顺利两年半。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可以得到补偿的,告诉你一个QQ号718190492可以跟他咨询一下.发家信聊Q都行.

如果手里有工资条,也是事实雇佣关系的证据。
可以到企业所属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