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交通违章后几天可以查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26:25
淄博市交通违章处理暂扣车、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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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车、证的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暂扣车辆。
1、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造成交通事故或有肇事重大嫌疑的;
3、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号牌或无行驶证机动车辆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暂扣驾驶证正证和副证。
1、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造成交通事故或有肇事重大嫌疑的;
3、无驾驶证副证又无暂扣凭证的;
4、超过暂扣凭证有效期限驾驶车辆的;
5、在暂扣凭证有效期内再次违章的;
6、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扣副证。
1、需要给予50元以上罚款或吊扣驾驶证处罚的;
2、当场处罚有异议或违章行为需进一步查清处理的。
二、当场处罚程序
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的,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1、告知程序
执勤民警在作出处罚前,应先礼后言,告知当事人违章的事实、处罚的依据和给予何种处罚。同时各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复议、诉讼的权力和复议、诉讼的渠道。
2、处罚程序
对本市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实施罚款处罚时,一律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除应给予吊扣驾驶证处罚外,不扣车不扣证,各知当事人到辖区工商银行储蓄所缴纳罚款;
认为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罚款。但必须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连同罚款单据一并交给被处罚人;对外地(包括持外地驾驶证开本市车辆的)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实施罚款处罚时,可暂扣驾驶证,告知到附近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后,凭据放行。
三、一般违章处理程序
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驾驶证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在暂扣凭证有效期内到指定机关接受处理。下以50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在24 小时由大队作出决定;处以吊扣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三日内由大队作出决定。
四、交通违章处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