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合同期内能收回门面吗?如果收回,怎么算违约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33:44
在门面的租赁期间(三年的合同期才刚过半年),房东以各种借口要求收回门面。合同既以签定,怎能随意中途收回?那样会因失去经营的机会而对我造成多大的损失啊?
而房东却信誓旦旦“我自己的门面,自己收回来经营,顶多算我违约,大不了陪你双倍保证金”!
〖注:合同中只有收取保证金3600元,没有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请问】:在即将对簿的公堂之上,
①如果我方坚持不退回门面,法庭能支持吗?
②如果房东冒违约收回门面,怎么算这个违约责任?
③保证金能算做违约金进行赔偿吗?或者再加上门面装修等一切费用也远远比不了我丧失2年多经营权而带来的损失吧?
〖注:合同中只有收取保证金3600元,没有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如果你方坚持不退回门面,而且创造条件不继续合同义务,法庭就可能支持。
二、房东冒违约收回门面,怎么算这个违约责任?这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三、保证金能否算做违约金进行赔偿,也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四、门面装修等一切费用及经营带来的损失,这一方面也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才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