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不退回给学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25:52
各位大哥大姐,由于某种原因,我妹妹不能到那间学校去读书,但是学费已经交了,所以现在想退回一半的学费,但是校方说不能退回,因为在学费单上注有“学费一律不退”,请问校方有违法吗?(学校是私立的)
请大家帮帮忙吧!谢谢你们了,,,

1、私立学校和学生之间二者的关系是基于双方合意而订立的契约关系。在该契约关系中,学生同意支付学费,学校同意如果学生保持良好的学术表现并且遵守学校的命令和规则,则将提供教学并授予其学位。如联邦法院1961年在裁决Dixon v.Ala-bama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案时认为:学校行政当局与学生的关系犹如商业之间的契约关系,也是一种所谓消费者至上主义。学校行政当局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被视为彼此负有救济交换的相互义务。实质上就是说,教育被视为一种商品,学生是购买高等品质的教育,而学校行政当局有义务和责任在收取学费以后,作为一个教育企业的经理,向学生提供有效率的高品质的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你不享受他的教学服务,你当然有权要回所有的学费。
2、无论是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他的规定只属于一种规范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文件,不能做出对学生金钱上的没收、罚款等处理,否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另外,私立学校的学费单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兔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你所说的‘学费单上注有“学费一律不退”’就存在第二种情况。
3、上述问题,可以向所在地消协或者教育监督部门投诉解决,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是不行了 校方已经说明“学费一律不退” 缴费就表示你同意了

先到物价局去查一下他们的这个学费是否得到审核,并且声明的学费不退条例是否符合物价管理局的允许。拿到证据以后再去寻求法律解决方案。(教育局和法院都可以去。打官司你不会输)不管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你一天学也没有上,也就是说,你尽了义务没有享受权利,这个合约等于是无效的。你现在就提出了,应该是合理的。如果是开学后再提出,或者是已经上过几天学了,那么就另当别论了。去试试吧,祝你好运。

“学费一律不退”,应该属于霸王条款,属无效行为。可以到法律服务所或法院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