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期三天交的国税应该罚款还是交滞纳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43:58
我公司是小规模,刚成立三个月还没有一笔生意进帐,第一个月零申报第二个月国税交200元但是忘记即时去交,过期三天后交的专管员让我罚款100元,请问这是否合理?是该罚款还是交滞纳金?第三个月又交了200元国税,但是不久她查到我第二个月没有交税,但是我是交了的只是她们国税系统的问题没有查到,她让我把交了税的单子拿去给她看,我当时又没有第二月的完税单,因为在会计那里.大概就等了半小时等会计把第二月的完税证明拿来,但是专管员非常冒火,说我们小公司的素质低!不配合?还说哪天要亲自下来查看一下我们公司!另一个人税务人员说:"要不配合以后就都不配合!要装怪以后大家都装怪,罚款我们就给他罚1999!"大家听听!这就是国税局的人说的话!最后给他大家说一下这是哪家国税局的就是:成都市锦江区国税局 没办法呀!被这帮人管着惹不起! 请各位网友发表一下高见!! 在此谢过大家了!!!

正常的是应该收滞纳金,哪有什么罚款

他要是罚款你要他给你开正规票据,你看他能拿出来不

对待这样的是我的看法是两个

1.你非常生气,就像告你的专管员,那你就找他的领导,首先找科长,不行的话找局长,最好把他们说的话录下来。

2.不想得罪你的专管员,其实事情也是很简单,请他吃顿饭,或者是给点钱,以后也就不会找你麻烦了,一般专管员找你麻烦就是想要钱,绝非是你没交税而替国家追回税款

所以这件事看你怎么想得,不想闹大就给点钱算了,以后也就不会找你茬了

最好要说的就是各地公务员都这样,北方的比你们南方还要恶略!

没办法社会就这样

一般都缴滞纳金,不会罚款的。估计不是你们和专管员关系搞僵了,就是专管员有罚款指标完不成了。
你再有气,表面上也别和专管员过不去。不说他们是土皇帝吧,至少有很多酌量性的东西是捏在他们手心里的。你以后交税会很麻烦的。

我是税务专业大四学生

《征管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解缴税款的税款,经税务机关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依照本法四十条规定强缴,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以下罚款”

可能两个都要收:罚款和滞纳金
因为确实逾期

见解可能不对
还没有工作经验
但税收征管法确实这样规定

对于那些鸟人 还是不惹为妙 哄着他们 装孙子 没办法啊

只交滞纳金,不用交罚款.
这几个税务局的也太没素质了,吃国家俸禄,损害政府形象,乱罚款.纳税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要在国外早就没他们的饭碗了.

只交滞纳金,不用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