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福利房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59:02
房子是男方单位的福利房,是婚后十多年买的,现在要离婚,男方说房子是他单位分的,让女方拿着家里的存款离开家,可是存款远远低于房子的价值,房子还有一两年要拆迁,现在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拆迁过后会升值不少,男方有多年的家庭暴力,还有外遇,但由于女方的忍让,这么多年也没留下证据。
我想问问,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法院会判给哪一方?不是说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会判给男方呢?如果是判给男方,那房子的价值是怎么样的?是按现在的价值还是拆迁时的?已成年的孩子是不能参与家庭财产分割的吗?
请专业人士帮我答复一下,为这事已经焦头烂额,咨询了妇联的同志,说的也不是很清楚,我的分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很需要您的帮助

生活十年以上,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男子有家庭暴力,如果女方可以证明就是明显过错,可以主张男子适当少分财产
没有证据,则是一人一半
房屋应当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已经达到法定生活十年以上,而且当年没有公正个人财产,可以适用于关于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解释
不要怕,现在就要防止丈夫把房子过户,不过只要掌握证据,可以通过法院宣布过户,转让无效的!

此房属于婚后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原则是对半分割,至于房屋分给谁要看具体情况,但绝不是你丈夫说的属于他。另外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房屋即将拆迁的话,那么法院要考虑拆迁以后补偿能获得的利益。再行分割。

孩子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

此外你说你丈夫有外遇和家庭暴力,但是你需要举证,没有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很简单,属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价值按现在的价值估算
成年孩子对你夫妻的财产无请求权

该房屋应是夫妻婚后财产,法院进行判决会考虑双方的居住情况等因素而定。

房屋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