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乙方有权转租房屋算不算甲方的书面同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22:02:39
我与甲方在2007年10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后,又于当年10月2日与甲方签订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租赁期限五年,协议中其中约定两条,其一不能单方面擅自违约和终止本合同,其二,如乙方因经营困难时,有权整体转租或部分转租房屋,乙方有权自主经营或改变使用用途。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付款方式不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在始终亏损的情况下,转租了部分闲置房屋,甲方于08年8月日给乙方下达了终止房屋租赁协议书,要求终止协议并获得乙方已转租的部分租赁费。理由是:乙方在转租的过程中没有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请问各位,补充协议算不算书面同意?甲方的要求和终止合法吗?乙方在给丙方签订转租协议时,是否还需要再次经甲方签字同意?乙方刚刚经营一年,在投资巨额装修的情况下怎样获得甲方的赔偿?急急急麻烦各位了!!!谢谢!请给指导!

请问各位,1补充协议算不算书面同意?2甲方的要求和终止合法吗?3乙方在给丙方签订转租协议时,是否还需要再次经甲方签字同意?4乙方刚刚经营一年,在投资巨额装修的情况下怎样获得甲方的赔偿?

回答:1补充协议是和房租租赁(买卖)合同为一体的 补充协议是加以双方所达成一致的,如果与租赁(买卖)合同冲突的话会参考补充协议。
2家房要求没有依据无权终止
3你们虽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你是和原业主签的 他所针对的只有你,再有就是租你房子的只是针对你 简单的说就是无需再经甲方同意
4要求赔付违约金 房屋的装修损失 租金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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