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请问一下我们的值班方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21:57
我们单位是轮班制,单位离市区比较远,有40公里,我的上班方式如下,请高人指点一下。
第一天 08:00-21:30,然后转值夜班不能回家
第二天 起床后直接工作-21:30 ,晚上接着值夜班
第三天 起床后直接工作-21:30 ,下班回家。
然后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休息。第七天接着轮班。一个月刚好15个24小时上班。
我们的工作时间到底应该怎么算呀,单位有没有违法呀,如果违法该怎么投诉呀,或者加班到底怎么计算呀。

不好意思,刚注册的分数比较低,把所有的分都拿出来了,呵呵。

明显违法
依据劳动法规定
虽然每月正好360小时
但是每天的工作量为24小时
超过每天最常11小时的规定
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的行为,
但从我个人而言,只要单位还可以就先干着,别老是维权什么的,到头来把工作丢了,就不好了,虽然工作时间长但是也安排休息了,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