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聘用南京员工时转移社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05:16
我们是一家北京公司现已经和一名户口在南京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为其转移社保时,遇到以下几点问题:

1、北京社保不能接收其在南京的保险关系
2、如在北京为其新开保险帐户,如合同期满,其回南京就职,南京社保只能接收其在北京的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等不能接收且不累计年限

注:该员工从97年7月到08年6月在南京当地一家企业工作,该企业为其缴付四险(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08年7月他从该单位离职,并自己继续缴纳四险(410/月)至今

他坚持四险都不能断,想求助各位有类似经验的朋友,有什么最佳的解决方法?谢谢

退休时候可以合并新老帐户,只是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要看南京是否接收了

目前情况下,政策就是你了解的那样

没有最好的解决办法,可以考虑让该员工以个人名义在南京交社保,公司给报销一部分费用,记得签个协议,工伤用商业意外保险来补充

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其实公司可以强制在北京给交的,这个其实是最好的(对公司而言),因为没有交社保的风险都是公司承担,万一被社保知道了,公司要补交和被罚款,至于那个协议,社保不一定能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