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的继承和买卖问题,在线等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3:23:14
有2个问题存在: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是一套公产房,户口本上是爷爷的名字(暂不确定有没有我父母的名字),但是爷爷于去年8月份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但是这套房子一直是我们一家在住,当时是爷爷和我家各花了一半的钱去买这套房子。现在想把房子变更到父亲名下(因为我要结婚了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在爷爷的名下好像不能卖),爷爷的其他儿女都已经签字同意变更到父亲名下只有姑姑不签。
问题1:如果户口本只有爷爷的名字,现在爷爷不在了,我父亲能自动变成户主吗?
问题2:如果户口本上有爷爷的、爸爸的、妈妈的,现在爷爷不在了,户口本上的户主怎么变?
问题3:是不是只有叔叔姑姑全部签字了才能父亲变成户主?
问题4:要什么条件才能卖呢?
1、已经确认了户口本上只有死去爷爷的名字。
2、房子还是公产房,只是之前我们从上一家买过来而已。
3、我奶奶还在世,这个条件会不会对我问的4个问题产生影响?
4、有没有不用通过亲戚全体签名就过户到父亲名下的办法?

您好!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你可以去房管所办理承租权更名手续。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只享有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所以在其死亡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已消灭,其继承人不能以继承的方式成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

但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也就说你爸爸可以更名到他的名下,更名后你爸爸就是该房子的户主。

按房产法规定公房产权要购买成为私房后才有权卖掉,但说实话,很多地方是可以把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如果当地允许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话。你可以直接就卖掉。

第三:你姑姑他们也可以对房屋进行承租,所以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之后才能办理更名手续。
第四:按房产法规定公房产权要购买成为私房后才有权卖掉,但说实话,很多地方是可以把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如果当地允许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话。你可以直接就卖掉

1、户主可以是现户口本上任何人。但要注意:户主和房主是两个概念,户主没有权力处分房子,只有房主有权。
2、主要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带上你爷爷的死亡证明消户口。
3、户主变更不需要任何人签证,改变房主姓名需要兄弟姐妹全体签字,并全体在场办理过户手续。
4、你没说清楚这间房到底是公房还是你们已经买下了变成私房。若是公房,你们只有居住权,没有处理权,只能改变承租人姓名,不能卖。若是私房,就要按3所说的全体兄弟姐妹到场共同办理买卖手续。

您的父亲不能自动变成户主,这里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继承关系来办,理论上你父亲有50 %(买房是付出的)+顺位继承的那一份的份额,打比方说这房子值100的话你父亲有4个同辈,那你父亲就有60
如果户口本上有你爷爷、爸爸、妈妈的户口,现在你爷爷不在了,户口本就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去变更,你也可以另 出来做一个户口。不需要他人签字。

这房子需办成你 父亲的所有权才能买由你父亲来卖。

你奶奶还在世,这个条件会对我问的4个问题产生影响,因为按照遗产继承你奶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没有不用通过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