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离婚房屋分配具体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5:24:53
我结婚十年,现在想离婚,我有一对双胞胎儿子.我离婚后想带走一子,现住房是我公公的名字,离婚后我能分到住房的一半吗?

不动产以登记为原则。包括房屋在内的不动产,其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是谁的。
现在你们住的房子登记在你公公名下,则房子是属于你公公的,包括你丈夫和你都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
如果你想获得该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你公公将房屋过户登记在你丈夫名下,或等你公公去世后,有你们夫妻继承过来。等你们将房屋继承过来后,房屋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不能 通俗得说 房产证上是谁得名字 谁就拥有所有权

按照你的情况来说,不能,因为房子是属于你公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