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一段耍流氓的民事纠纷,急求大侠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2:52:23
我有一个近50岁的叔叔,是个有弱智残疾证的人,属于那种连2+3都不知道等于几的人。他最近惹出来了一档子,弄得家里人很烦心。我希望有律师朋友能帮忙给点咨询。
这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他爬了他们家墙头,去偷看邻居家一个外地女人洗澡,结果被人家看到了,还报了警,他当晚还怕警察去找他,他就跑了。(这是他对我们的叙述)
因为他脑子一直有问题,我家人担心这是别人在讹他钱。毕竟,他住在那里十几年了也没出过这样的事。那对外地人刚搬去1个月就出这事了。所以我家人就问我这叔叔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这叔叔又说那天晚上他是去抬了梯子去逮房顶上的猫,结果被邻居的外地女人看到了,然后就报了警。他害怕就跑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他说邻居女人没看到猫,只看到他露出的脑袋了。然后就报了警。他脑子有残疾,说的一点条理都没有,左一句右一句的,我家人也搞不清楚到底什么是真的。弄的现在很烦。真心希望有律师朋友能提供点建议,因为对方的女人已经明确提出要索赔了,也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办了。:(

这种事情不算严重。
根据你所说的,我认为你叔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在刑法上有关于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等,但你叔叔的行为都不符合构成这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注意,现在已经没有流氓罪的说法了。
从民事上看,你叔叔的行为属于偷窥,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但是你叔叔的这种行为并没有达到需要进行赔偿的严重程度。
首先,你叔叔主观上没有偷窥的故意。他是无意中看到的。而且持续的时间也不长。
其次,你叔叔没有对她的身体进行拍照,没有将该女人的隐私进行公开等,因此对她的个人影响并不大。
第三,你叔叔存在一定程度的智力障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不用像正常人一样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要说明的是,那个女人进行索赔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叔叔确实偷窥了她,还要证明你叔叔的偷窥行为到底给她造成了什么样的损失(主要是精神上的损失)。在我国,对精神损害的赔偿采用严格限制的政策,即使判决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其数额也是不会太大的。

一、弱智残疾不是精神病,而是智力比常人低。但是仍然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于偷窥应当知道是不道德的行为。何况弱智残疾也有轻重。
二、至于是否确实是行为人描述的逮猫只有你家人清楚,就旁观者理解你描述的你叔叔的陈述,其真实性较低。
三、偷窥并不是犯罪行为。但属于民事侵权。如果被侵权方追究因侵权人在能够以独立的方式辨别是非的情况下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在事实充分合理,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侵权人当予以合理赔偿。
四、因此,你们不想赔偿一分钱,唯一能做的是,合理解释+证据反映侵权人的精神状况。别无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