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张发票,发票章没有盖好,我又重盖了一次,好像不太清楚,那样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03:08
杭州的普通发票,那两个盖有点重叠,后部分的名称看不太清楚。如果你们收到这样的发票会收吗?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一般普通发票盖章的要求不是那么严格,只要有发票就基本可以。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不行。你的这种情况很普遍,应该属于正常现象。
补充回答:只要普通发票都没有问题,应该一样收的。

没关系。退回来你再给它盖一个,普通的发票没事

什么发票啊?
没关系,只要收发票的单位不退回来,就没啥关系。退回来你再给它盖一个得了。

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并且,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
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