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队的判决有异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0:32:10
我朋友驾驶一小型货车,在市区时速30KM/H行驶过程中,跟随前面一大货车(距离8-10米),一行人突然在大货车经过后横穿马路,我朋友立即刹车并坐甩方向盘,行人见货车刹车,停顿少许后继续横穿,导致其头部与小货车右侧车头灯处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当时进行了现场勘查。小候车后轮胎刚好压在斑马线上,前轮胎已经越过马路中线。
事后经交警队判决为小货车全责,理由是:小货车后轮胎在斑马线上。
我朋友的小货车车长5米多,刹车痕迹1.2M,很显然行人不是在斑马线上被撞的,我们认为这样的判决不公,请问可以提出上诉么?胜诉的把握大不?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最后还是判全责,会追求刑事责任么?
我朋友在事故发生后全力配合交警勘查现场,并且立即将伤者送达医院,没有延误治疗的。

刹车痕迹1.2M,可以肯定,时速超过80以上,具体情况可以问律师,不过可以肯定的事,只要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你朋友负全责的事情,其中肯定有问题,你们可以找律师

如果有怀疑在接到责任认定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的交警支队提起申诉,也可以向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假如你朋友的车子保险齐全判个全责也不是什么坏事,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毕竟行人是弱者啊

当然可以上诉!!
具体把握嘛!!!
找律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