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没有法律规定上班时间跟最低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37:24
我在厦门一数码专卖店上班.每天从早上九点到傍晚七点.一个月休息三天.想问下.就是公司一天上班十小时是不是太长.有没有什么法律有规定上班时间.要求专业人事.事关我人身问题.谢谢

其实也没有硬性规定了.毕竟你不做还有很多人排队在等.社会很现实.看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