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并后保障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39:59
假设在A公司投保,限期20年,保额10万,当投保10年后,A公司被B公司合并,那么请问期满后保额还能保证是10万吗?或者说由哪些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保额?
谢谢几位的回答,我还想问一下,如果合同上保额是10万,而A公司以计划书的形式预估期满后最终可以拿到20万(分红型保险)(A公司把计划书和保险合同作为投保成功的最后依据),两公司合并后,该计划书仍然具有效力吗?期满能拿到20万吗?

原来的保险合同不会发生任何改变

补充:
呵呵,计划书不是合同,只不过是业务员给你介绍产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分红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不会保证分红给多少的,你能拿到的只是合同上规定的那些钱,分红不包括在内的

再补充:
看合同,不是看计划书,计划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是的。

中国保险法: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八十八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欺满仍然是10W
保险公司都受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监督,保险公司合并或解体都由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和决定,而且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监督和中国保险法都倾斜客户一方,所以客户的保障并不会因为保险公司合并和解体而受到任何不公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