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的人员到底能不能参加选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53:13
宪法规定被判处有期,拘役,管制未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可以行使选举权利,但是刑法辅导书里说有期徒刑,拘役期间政治权利被当然剥夺,这矛盾吗?

没服刑的人员也没参加过选举啊。哪位说说选票是什么样的?

不矛盾,宪法说判处以上刑罚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法司解里说判上述刑罚,政治权利被当然剥夺。宪法是框架,下面的刑法把它这一条架空而已,并没有违反刑法,“当然剥夺”的意思是说,被判上述刑罚,没讲明剥不剥夺政治权利的视为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讲明不剥夺政治权利既不剥夺政治权利,仍可参加选举。

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了,就不能。所以绝大多数服刑人员没有。

看怎么判的,比如判的是"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那就是说在服刑前3年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第四年开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如果是剥夺政治权利终生,那一辈子都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不矛盾啊,一般剥夺政治权利都是等于或大于服刑期限的。但也有小于服刑期限的,只要渡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就一样能够具有政治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