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又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6:58:56
有一亲属,她丈夫10多年前去世,生有两个女儿。后续了一个丈夫(男方到她这里落户),到现生活将近9年。目前夫妻俩感情不合,她想离婚。有一房产,户主仍为原去世丈夫的名字;现在的夫妻生活期间,丈夫赚钱不多,为家庭做贡献不大;两个女儿将近成年。如果离婚:
问:1、财产如何分隔。
2、房产是否应该分给现丈夫,如果分的话,分给他多少?
3、现丈夫仍赡养原父母,其父母名下有房产等一定财产,她是否可以得到部分财产。

第一,女方原配偶所留房产一半为遗产另一半为女方个人财产,但是女方基于此房产所得利益相对于再婚配偶来说,属婚前财产,故再婚配偶无权分割,除非女方自愿。

第二,财产分割问题,以平分为基本原则,以在家庭生活中贡献较大者及扶养子女、赡养老人者当多分为补充。

第三,婚内财产范围中,不包括双方父母名下所有财产,故再婚配偶父母之财产女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