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证书,但有一子。再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27:57
在农村媒婆的介绍下结合,至今未办理结婚证,但已生育一个两岁的儿子,男方不管是对孩子还是对女方都未尽过责任。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可以再婚吗?

当然可以、哪个女人不想幸福的生活?如果男方对女方、孩子都很尽责任,我感觉即使没有结婚证照样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但是上面说男方都未尽过责任,我猜想女方心里也会不舒服吧,如果有个合适的、对自己好的、对孩子好的人那样就可以嫁了。其他的问题并不重要,总会迎刃而解的

不可以!
因为你们已经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再婚要犯重婚罪。

事实婚姻关系即未登记的历史“合法婚姻”,可按合法婚姻适用继承法和其他法律。事实婚姻的条件是:
(1)男女均无配偶(区别于事实重婚);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区别于法律婚);
(3)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
(4)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区别于同居关系。
应注意三个时间段:
(1)1986年3月15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起诉时双方均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2)1986年3月15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起诉“离婚”,同居时双方均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3)1994年2月1日之后一律按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未登记恢复关系即同居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符合事实婚姻,徐有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可以再婚

可以

坚决支持你离开他.再婚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