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到底应该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53:33
我外公十年前买了一块外地,又盖了一栋房子,用的都是外公的钱。可是在办房产证的时候舅娘却把房子和地记在她的儿子,也就是我表哥的名下,我外公只有一张共有证。现在我舅离婚了,表哥的抚养权归舅娘,舅娘以“未成年人财产由其监护人管理”为由,要求我们搬出房子。我舅娘办房产证的名字当时我们都不知道,知道后大家也懒得改了。可没想到,这是我舅娘计划好的。我想问问大家,这房子我们家到底还有没有希望要回来?那人太可恨了!!!!!
求求大家了!!!!!

1、倒你外公十年前买地的证据或底档和盖了房子时的各种证据,证明钱是由你外公出得;
2、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属于你外公的房屋产权;
3、财产分割与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操作,可以将房子的产权索回。

  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最长是70年,这不是指产权,而是指住宅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算起,所以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都不足70年。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土地试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 商品房的产权是永久的。如果依法拆迁,会以合同的形式得到补偿并分配安置房,所以购房者不必担心70年后无家可归。

这个需要先打行政官司,撤销原来的两证。而且,你们还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因为听你的叙述,你们也早都默认了你舅娘的这个做法。所以,可以想办法证明自己不知道房证办在你表哥名下,否则的话,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根本都不会受理的。

你只要认为你是有理的 就是把官司打到北京去也要把是你的东西要回来

不可能要回,根据物权法,您的外公只是共有人。可以居住和转让。但产权是不可能追回的了!

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很多证据恐怕很难再找到,即使找到,可能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