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20:59
我是一名东北人,一家三口.儿子24岁未就业未婚.公婆二人在东北老家有一所住宅.身体健康生活完全能够自理.

二人都有工资收入共2600余元.他们有两男一女.我们是老大.现在三个子女都以成家立业.我和妹妹有固定工作

收入稳定.二儿子工作已经买断,并以将所有家产挥霍一空妻离子散,现住在公婆老家的房子里.由公婆每年给他

交养老保险金2000余元.2002年我在苏州买了一所住宅,老人当时也在苏州,因无处居住我们同意让他们住在这所

房子里.也同意赡养他们.2007年我们夫妻退休后举家迁往苏州和公婆住在了一起,这时发现5口人住在一起非常

拥挤,而且孩子也到了成婚的年龄.这就有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就是必须解决三代的居住问题.考虑到老人在老

家有房子和有固定收入,而我们目前的经济状况很紧张,我们提出两个方案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如果老人不想在苏

州长住就回老家.二是如果长期居住就大家(指我和妹妹及婆婆)出钱在苏州买个房子.但是老人不同意.老人说

老家的房子就给二儿子住,也不同意女儿出钱,要我一家出钱买房或者给他们十万元.说我们当时既然同意他们住

在这里就是对他们养老的承诺,而且对我们提出分开居住的问题看成是我们的不孝,还召集在苏州的亲戚和我们

说理,现在老人和我们的关系很紧张.我的心情很郁闷.自2002年买房起他们就在这里居住,一住就是6年,曾经有

朋友提议我们把房子出租(一年租金最低在12000元),但是我们没有那么做,就是要孝敬老人.现在到了我们困难

的时候老人反而不能理解我们.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做法对吗?我们做的错吗?

赡养老人既是美德也是义务,但是如果按照你上面所叙述的那么老人有点过.
解决的方式有两种:
1、破釜沉舟型但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但会影响家庭的关系;到法院诉讼请求到出住房或者要求你的妹妹、哥哥共同承担赡养义务。再就是让你一个人拿出这些钱买房是根本不合理的。
2、你可以把有赡养义务的家人全部聚到一起进行家庭会议,进行商讨。

垃圾就知道钱,没有亲情啊,人最可贵的就是亲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