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下班路上,突然遭到三个手持木棒的人殴打,这算工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9:46:49
求助:我在下班的途中,下单位通勤车不到十分钟,距离我家能有二百米时,突然遭到三个手持木棒的人殴打,将我眼睛打成重伤,已经做了两次手术了,所有费用都是自己支付的。我走的这条路是我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请问:这算工伤吗?谢谢!
请问哪位有比较专业的网站提供,可以看到比较全面的解释.

不算的,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没有你那种情况,因此你最好还是去找侵权人

主要看打你的人是不是因为工作的事情,如果是在生活中得罪人了,肯定不算了,
你也可以找相关的专家问问

应该是
重要的是那些打你的人

请注意你说的是:下班时间.所以你没多大胜算,建议详询当地律师为宜.

不算啊。。工伤是工作时间受的伤啊。。
你这很明显是个人恩怨。。就算他们冲到你工作单位,在你工作时间打你,也都算不了工伤呢。。摆明是别人报复你啊!

报警

不算,如在工作过程中、为完成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或是为实现对方利益的并且不是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受到的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当然如果你们单位如果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帮你解决医疗费用更好!
因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应由侵犯你的健康权既实施了殴打伤害行为的人负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首先你得找到或是请求公安机关找到这三个人。虽然可能会觉得有些复杂但是目前正确合法的请求赔偿就只有按这种步骤来!
另外:你如果有医疗保险的话可以去找医保的报销手术费。还建议你买份人身保险,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