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大变态总是打电话发信息骚扰我``寻求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41:02
我骂他 他还是骚扰我 我不理他 4个月 他就一直骚扰我
如果不回信息 他就会说一些性骚扰的话 这都有10个多月了
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希望专业人士 给我一些好的建议
我只知道他是个男的 现在可能在包头 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拜托 帮帮我``` 一定要有效的办法``
``我一接 他就挂 没办法录音``
电话号码不能换
现在移动不是有一个短信平台可以转发恶意短信吗
我每次都往移动发 他已经被封了3个手机号了
现在的是第4个
我在赤峰 他在包头 这样还可以在赤峰报案吗?
你可以录音以后报警,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一)在赤峰报案呀,报案都是在事发地
取证成功后,会转到嫌疑人的当地法律职能部门协同追究其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第四十二条 第5款 明确规定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换个电话,不用换号码。
现在有很多电话可以屏蔽你设置的任何号码语音以及信息拨入
你也真够能坚持的了,半年多才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到公安局报案,立案调查
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前提是公安局找到他)
发恐吓短信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对受害人精神上的强制,构成了一般违法行为。
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第(五)项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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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安局让警察警告他,实在不行换手机
可以到公安机关控告. 将你的短信留着 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先由警方对他进行警告 如果还是骚扰你警方会开证明通过警方专用系统查出他的住址 身份证号等等资料 再交给包头的警方进行逮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定他的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明文规定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方如果多次发送“其他信息”,干扰你的正常生活,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控告他
首先 要取证 你可以买个mp3或者录音笔 在他打电话的时候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