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网通ADSL屏蔽路由器多人上网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1:12:06
我是南京的,在08年7月办理了网通ADSL2M宽带服务,当时是办理的包年业务。一次缴清了初装费和一年的网费。由于我是与同学合租的房子,打算用路由器接6根线,在办理业务之前曾经向网通电话咨询过多人共用的问题,当时问到是否可以接路由器共同使用,也说明了房子是合租的,没有得到否定的答复,在营业厅也问了相同的问题,得到了一样的答复。办完后使用了一个月突然断网,网通说最多只能同时两台电脑使用,并且合同上写有。我检查合同上确实写着,当时我没有看,但我认为营业员在办理时应当向我说明,既合同当中的重要条款应当要说明的吧?而且我也问了。现在我是否能得到赔偿?包括网费和路由器等设施?我该怎么办?网通那么大的公司,我感觉被骗了!很气愤!但无从下手。
当初打电话给客服,他们应该有记录的,而且好像合同法规定,合同里的重要条款应该先向我说明的。网通这么大个公司,我们作为个人消费者,从心里本身就对它抱有一种信任,要是在外面跟其他合同肯定要仔细地看了。我相信真正仔细看合同的没有几个吧。难道我们真的只能哑巴吃黄连吗?

你怎么证明人家说了?没办法~~而人家怎么证明你应该知道不能多人使用?有办法,合同~
所以,哑巴吃黄连,忍了吧,当初就应该仔细读合同,相信人不如相信机器,不如相信纸笔~
你也说了,网通他们有记录,所有你需要的证据都在对方那~你怎么去告别人???换成个傻子他也不会把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给你啊~~合同法规定这个,你怎么证明当初人家没跟你说???这个跟公司大小没什么关系~还是个人习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