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份调整怎么样计算股份(内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22:16
我在2008年8月8号这天以现金10万元的方式入股了朋友创立的公司

但我对计算股份不太了解 所以想知道一下我这笔钱相对应的股份是不是公平

该公司创立与2008年6月8号 原始金额为50万元 甲方40% 乙方30% 丙方30%(注:都是已现金方式出资)

由于个中原因乙方将他的30%股份无偿送给你甲方(这里并无异议)

所以在8月8号前甲方为%70 丙方为%30

但在6月8号到8月8号前 公司并没有盈利 相反的在购买硬件设备和员工工资上花费了68万元 其中不足由甲方垫付

复杂的是虽然甲 乙 丙之前有过股份协议合同但丙方当时并未出资他当时的30% 当时是由甲方垫付

于是在8月1号甲方提议由丙支付公司预计8月15日租下的一处房产年租金20万 押金10万 (现在确认已经租下) 所以目前公司总支出为九十八万元

在8月8号本人和 甲 丙签定入股协议 我以10万元现金为公司的10%的股份 丙为30%(注:他所有出资为上诉30万) 甲一分未出占60%

请问这样合理吗

本人是在校大学生 对这个股份不是专业所以一无所知 希望高人帮下忙

如果我说的不详细或者模糊你可以提出来

我尽量补充

有愿意帮我解惑的这方面的高手但愿能留下qq 我真的有很多困惑

说实话,看到你写的这个东西,我首先对你们创业的勇气表示钦佩!还是学生就能这样想、这样做,让我自己觉得很惭愧!

从你的描述来看,在这家公司的股权分配上,应该是有些问题的。你可能吃亏了,我个人认为你所占的股权应占公司总股本的20%,而不是10%!这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公司的负债能否转化成公司的股权。这一点必须在公司全体股东会议的决议公告中有所反映,并需要在工商局备案,否则应该认为是无效的。

甲方并不是你认为的一分都没出。因为据你所述,在本年8月8号前,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的70%,丙方持有公司股份的30% ”——甲方的这70%的公司股份中,有15万元的股份是乙方转让而来的。丙方虽然当时未能实际出资,由甲方垫付了,但这应该构成甲、丙方之间私人的借贷关系,不影响公司的股份构成。这家公司的总股本在你入股之前始终是50万元,附带48万元的债务。

而你出资10万元,这个性质不知道是属于公司扩股,还是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假如是公司决定增发扩股,那么公司的总股本就变成了60万元,你应该占有1/6的股权;假如是公司股东会议决定的对外转让公司的部分股权,那么公司总股本并未发生变化,你获得的股份应该是其他股东转让的那一部分,你出了10万,应该占到公司总股本的20%。

需要提醒你一下,这个公司目前的股东权益几乎接近于零了,因为负债太严重了,已经占到了公司总股本的96%,再不盈利的结果就是股东权益可能为负值,意味着你的投资实际上已经打了水漂。除非你们的公司有着不错的发展前景。

我的经验,你可能着了人家的道了——他们实际上已经没有资金运转了,在这个背景下才拉你入股,以你的10万元资金作为公司的周转资金,但并未公平地给你计算股权份额。

创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里面的情况可能很复杂,我仅仅是根据你的描述在讲我认为的道理,可能你我都没说清楚全部的实际情况。创业者除了要有经营上的远见,也要充分估计存在的各种风险。创业者之间要精神合作、充分信赖,但愿你们一起协商,共渡难关!

祝福你们!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