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赐教(关于养老.医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06:45
我是滁州人,我的总公司在南京,今年给我们买了保险,但公司规定办的保险必须在南京,可是我一直都是自已在滁州买的,现在好像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可是医疗不知道怎么办?我滁州这边该不该停办?这个单位我也不知能干多长时间?停了以后在办麻烦不麻烦?这样好像也不划算?我已买了八年了! 请高人指教!!!

养老保险具有很强的累计性,可以在两地间转移,累计年限和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不具备很强的累计性.
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外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医疗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随之转移:

(一)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需要跨统筹地区转移时,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及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要转移的参保职工缴费等有关情况核准后,出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由参保人员转交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二、异地流动的参保人员只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不予转移。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经办机构将结余资金发放给本人。

三、省内异地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与其在转入地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参保人员移居港、澳、台地区或国外的,凭有关部门批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医疗保险关系手续,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经办机构将结余资金发放给本人。

五、参保人员到国外学习的,学习期间封存其医疗保险关系,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回国后继续参保的,恢复其医疗保险关系,出国前的缴费年限和回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人员出国学习时间在1年以上的,经办机构将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发给本人。

要老保险可以转的。
医疗保险的钱,你现在的停了之后,可以取出来的,你现在公司可以在南京买的,6个月之后在医院才可以用。

不要重复缴费,否则对以后办理保险转移带来很大麻烦的,有的地方都不太接受外地重复缴费的部分。养老保险是累计缴费的,如果你公司已经在南京给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你在滁州的保险就不要再缴费了,先暂时停下,因为你户口是滁州的有可能以后退休在滁州办理,如果是这样你南京的保险最后始终会转移到滁州,转到滁州接续上就可以了,如果中间有空缺的,你还可以在滁州补交。
医疗保险目前南京还不能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