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属于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22:57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已经挥霍一空,是否属于诈骗罪?

有这种可能。但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判断,是否以非法占有己有为目的,而变做或者隐瞒事实。可以进一步联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行为与民间借贷的主要区别在于对方是否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是主观上不想还而采取各种欺骗手段就是诈骗
如果是客观上没法还就是民事借贷纠纷
关键还是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不算的
1、只要你有借据、又已到还款期限,你应在2年内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法院会判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如果他没有其他财产、只有这一栋唯一的住房,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他的房产的,只能是中止执行,待他有财产后恢复执行。

3、即使现在不能执行,你也应该及时起诉,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后中止执行,这样以后只要他有了财产你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但如果你超过诉讼时效,他不还你你就不能申请法律保护了,只有在他良心发现时主动珲你,你才能拿回钱了。

1\区分是借款还是诈骗,如果是借款,一般来说很难构成诈骗,诈骗必须是受害人因犯罪人虚构事实而相信犯罪人,自愿的将财产所有权转移.借款一般属于民事案件,很难认定为诈骗.除非能证明他借款的时候就有诈骗你的故意.
2\金额问题,好象是3000元,如果对象只是你,而且不到3000元就肯定不属于诈骗.

简单回答 应当根据应还款日期而定 到期日起两年内拒不还款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