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6:11:07
父亲去逝,母亲在,哥非农业户口,我农业户口,哥在婚前盖了四间房,哥婚后嫂子及儿子户口农业户口迁入我家,我结婚了与哥共同还账共同抚养老人,哥住两间房,我住两间,从我结婚到现在有3年了,现在要分家,说房没我的,请问这四间房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四间房是你哥哥在结婚前自己盖的吧。这涉及到几个问题:
第一,你哥哥盖房是自己出资还是你们兄弟共同出钱,如果是自己出资的话,那么,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你们合伙出资盖的话,你可以主张共有。

第二,你说到还账,这里的帐是指什么,是指你父母钱的债还是盖房子欠的债,如果是还你父母欠的债的话,那么这不能作为你可以主张共有的依据,只能作为你以后在法定继承中多分少分的参考。如果是盖房子的钱,那么你哥对你负有债务,但也不能就据此主张房屋共有

所以,如果你想主张共有,你应该拿出你和你哥哥约定共同盖房的合同,没有书面合同的,口头合同需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证,才可成立

希望可以给你帮助

是婚前财产!属于你兄弟和你妈妈三人的!

四间房应该属于你哥哥的婚前个人财产

你说共同还账,还的帐和之前盖房有关系嘛?

如果没有关系的话,恐怕那四间房不能算你们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