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用房产做抵押,向我借了十万元,借款期限是一年,现在已经两年了,也联系不上这个人了,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1:18:38
朋友用房产做抵押,向我借了十万元,借款期限是一年,现在已经两年了,也联系不上这个人了,我该怎么办,(房子没做抵押登记,当时不知道有这个程序)更可怕的是,我把他的房产证搞丢了,郁闷

借款协议

甲方:
乙方:
由于生意需要,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将位于XXXXX公寓408室的房产作抵押,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还款期限为壹年,到期后乙方多还壹万元,作为利息。合计还款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在借款期间,甲方有权使用该房产。到期后乙方未还借款或无能力还款,该抵押房产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对该房产的处置权。还款后该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您好:
如果他没有给您有关房子的产权证明 那么您需要到当地的法院去起诉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 你也可以把他们家门锁给换了

现在担心的是 这房子可能不是乙方的 这个是一个问题

所以建议您尽早到法院进行起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祝您追债顺利

你先去找律师咨询一下,说说你的情况,让律师给你建议应该怎么办,然后你按照律师的建议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还是安装法律程序去做,这样比较保险。

问题是这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本人的吗?如果是,并且他有签字认可,就是有事实依据的,建议你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附带几个可怕的假设:1、如果在与你签完这协议后,他把房产证申明遗失了,他可以再补办的,所以事实上留住他的证是没什么用的。
2、如果他在与你签完这协议后,补办了房产证,并将房子卖掉了,你也是不知道的。当然,如果你有在里面住,那就会更清楚些。
所以,我建议你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