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辞职强行离开被单位扣压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3:41:54
我是07年12月份和邮局签订了一年的合同 由于很多原因想跳槽 8月份初交了辞职信就强行离开了 邮局扣我整个7月份工资合理吗?我7月份上了全班的 虽然就三四百块钱的事 觉得邮局挺过分 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理由去要?可自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上去 也担心邮局会向我要违约金 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上班这么久每月工资都被扣了保险金养老金的钱 想续交怎么办啊 医疗卡也一直没发...

新劳动合同法从8月1日开始实施。
劳动者可在30天前提交辞书,不交违约金。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压工资,证件。要在劳动者离职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完保险等手续。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要给予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上诉;当地县级以上城市的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建议,先将劳动法的这些要求摘录下来,以书面形式交给单位,敦促其解决,如果不解决就上诉。

你都强行离开公司了,你还有什么资格去要钱.
你知道保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考虑谁保护公司的权益,都像你这样,公司全都不要开了。

按程序来说,单位扣除你的工资不合理,但是也得算一笔帐
1、强行离开,对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2、未提前提交辞书,产生的违约金。
找单位的话,多的都给出去了,还是算了吧,保险续费是小事,下个东家会帮你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