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发票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03:59
我给客户开了两张假的手写普通发票,金额分别是280和80,请问,我会受到什么处罚?急啊。。。
我是让朋友帮我代开的,他也是从别处找的,关键是我朋友当时也不知道这发票是假的。
如果,我主动给客户重开发票,那么税务局会不会就不再找我?或者,我就不承认是假发票不承认跟客户有往来,税务局就找不上我?我该怎么办?

按发票管理办法一经查出要受2000元以下罚款,2000元以上要经县区局以上局长批准。当然你可以和客户联系重开,只要收回原来的假发票,不被查出就会没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买假发票按规定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必须是税务机关执行,而不是公安机关执行处罚。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派出所是越权的违法行为,他们无权对你进行处罚,同时又违法在法律规定的幅度以下作出处罚决定,开具的处罚文书也不符合规定,从这种现象分析,派出所很可能是擅自罚款,私下进行私分。对此问题,你可以“越权处罚,涉嫌集体贪污”的名义向当地检察院进行控告。
会计法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你要是不承认,可能税务部门可能拿你也没有办法,毕竟发票的金额不是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