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约定金 双倍返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35:31
约定当事人签字盖章并且乙方收到第一期酬金(合同约定第一期为定金)后生效,现在乙方未签字,但甲方将第一期酬金汇给乙方,请问,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是否要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说,在合同为生效的情况下,成约定金是否双倍返还
那如何界定这个“之后”呢,也就是多长时间后表示视为同意或不同意呢,比如说,甲方是10号汇款,我20号表示不同意可以吗

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他不同意该合同的,那么不适用定金法则.

因为法律规定,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在知道的情况下默许的,视为合同开始履行并生效.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在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第一期酬金之后,未做任何表示的,那么视为同意履行合同,那这样的话就适用定金法则. 如果违约要双倍退还定金.

补充:

这个"之后"应当以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如果乙方在甲方10号汇款之后,13号收到的,视为知道了,那么在这一天起,就应当提出是否同意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像你说的,如果是20号了再提出来,而没有证据证明之前的7天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事件阻止其提出异议的,那么视为默许,同意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