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问题法律咨询!!!!急在线,给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38:55
案例:协议中有一条为:“某某的遗产甲方不过问了。”以上语句是否表示甲方主动放弃对于遗产的继承权?
1:我方认定甲方放弃,因此同意签字。
2:而后甲方提出要继续继承遗产,因为不过问并不表示甲方放弃继承权。

问:对于这种在签订的协议中出现有歧义的语句是否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并判定此协议无效?

希望有乐于助人的法律高手帮帮忙!!!!!急!答案合适马上给分,追加分!!!

“某某的遗产甲方不过问了”这句话按照正常理解,意思是说甲方对于某某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不再过问,而不是表示其放弃了对某某遗产的继承。对于遗产的分配,某某有在合法限度内的自由处置权,他在自己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对遗产的处置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某某不愿意将遗产留给甲方,他完全可以自己写一份遗嘱,剥夺甲方的法定继承权。因此,也就没有必要要求甲方表示放弃继承权。
如果甲方是某某的法定继承人,在某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的,甲方有权对某某的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要认定甲方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则必须由甲方明确表示。表示的方式可以为口头,也可以为书面,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留下他放弃的证据。因此,最好是要求甲方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具体的语言可以表述为:“我甲方(姓名),现在意识清醒,对于某某去世后的遗产自愿放弃继承的权利。我对某某的遗产不享有任何继承权。”这样就可以明确甲方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好,:“某某的遗产甲方不过问了。”可以理解为其对于遗产的分割方法等不再过问,但是不等于甲方主动放弃对于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