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08新劳动法,辞退后年假该怎么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8:22:52
我06年12月19日进入1家台资企业工作,
今天08年8月30日正式辞职(没有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
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也同意我离职了
关于年假,我也问了人资,说08年起工作满一年才可以得到年假
问:
1.他这样的说法根据新劳动法是否合理?
2.最后我结算工资到今日我能否有年假折算工资报酬?
3.怎样才符合了休年假的条件?

我很无助,真诚地想找个懂法律的人请教,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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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日就要失业在家,请问,我怎样将我的损失降至最低,
还可以向原单位人事部门索要什么可以补偿我的东西?
比如说我失业后的失业金问题,可以领取吗?
真诚的感谢您的帮助!谢谢!

回复sml神:根据您的回复第1条好像是针对在职员工,可我已经不算了。

另:我08年前的3天年假已经以1倍8小时工作日的工资方式结算给我

你的 年假应该是单位的规定,应该是合理的,不应该有年假的折算。
这些是单位自已的规定,要以规定为准。

第一,年假计算应当从06年12月开始
第二,满一年以上就享有年假,1~10年是5天,你年假5天
第三,关于年假离职薪酬,这个没有。年假只有在工作时候才可以享有待遇

1、错,应当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从法律上说可以
3、你已经符合了休年假的条件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最后,可以很认真的告诉你,一般企业都不会付你三倍年休假工资的,宁愿让你休完假再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只需付你一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