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卖了,要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55:52
我在去年买了很大的钻戒,后来因为资金紧张,就卖给了一个朋友,当时她给了我差不多一半的钱,因为是挺好的朋友,所以我就没像给典当行那样让她写什么东西,但当时我说过有钱了就还给她,意思就是赎回来,因为是朋友所以就没说那么多,可是今年我打电话问她的时候她却表示不愿再卖给我了,我很不理解,凭什么啊,那么便宜的价钱怎么可能给她就不要了呢,发票还在我手里,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要。你们说说钻戒我是不是应该要?

当然

我觉得挺难解决的

可是你说是好朋友,那她会不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啊

如果她就是不给,就是说话不算数,那最好也不要和她撕破脸

因为你手里没有证据,对你不利。

心平气和的找她谈谈吧

祝你能拿到东西

和你要好的会给你赎回来,不给你也就要原价的钱拿回来也好吖.
这样对你,她不对啦.还叫朋友么。还好朋友。

首先,先确定下你们两个的关系的层度,然后坐下来交流下这个问题。看看双方的意见分歧在哪,你可以试着给她加点利息。

那还叫朋友。不借钱给你,趁火打劫。要啊,变着法的要,不择手段的要,要回来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