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侓帮助..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3:57:21
大家好!
我是深圳一家服装公司的职员!于8月11日请假至8月26日共15天假期,原因是请假回家看有病在身的亲人,未能及时赶回公司上班,我发了信息给公司两位老总坦诚了家中无法走开的原因,也可能会晚点回去公司,我们公司规定工资是每月25号发放,但我于8月26号查询工资仍未到账!现在公司让我回去做移交,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而且公司有押一个月的工资,公司7月到8月的工资都不发给我,请问我还能把我的工资拿回来吗?到劳动局告请问大家能不能把我工资拿回来呢?
我请假是老总签字审批的,我正常请假是26号止,也就是说我正常上班是27号,但我们的工资是规定每月25号发放,不管我八月有没有错,就算我八月份半个月工资不要可以抵过错,但七月我没有任何过错工资应发给我吧,而且25号没有按公司规定准时发放工资,如果我向劳动局告其发放工资不准时不知可否生效,其实我也不想这样的,我也觉得自己也是打工的,工资都是自己辛苦的挣回的,我只是觉得这样子很不甘心,我也是四川灾区的,家里有小小的受灾,如是我捐到灾区还能换声谢谢呢。大家说对吗?请大家指点一下,帮帮忙,求助。。。。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和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的劳务合同,还有你向老总请假批了么?如果没有批的话,三天无故没有上班公司可以视为自动离职,每个公司的规定都不太一样,至于押工资这种现象是合法的,每个公司都会押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新的劳动法规定是不超过30天,象你这种情况还是尽快回到公司把事情说清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工资是没有理由不给你的(但不一定是全额发放),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就拿着劳务合同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呵呵,很麻烦的,你可能要花一些时间额.

一定行!拿起法律武器去要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