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自卫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06:38
同事之间话不投机,他过来动手打人,我开始没还手避开了,他还打,我就还手了。现在他鼻子骨折住院了,我没受伤,我算自卫吗?
我要负什么责任呢?什么是民事责任啊,还负法律责任吗??

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全称是“民事法律责任”,也就是不涉及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包括违约、侵权等事由引发的民事法律责任。
另外,你这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你们之间属于斗嘴引起,双方都有过错,而且他动手打你并不一定就会引起轻伤或者更重的结果,所以在法律上并不构成不法侵害的要件,你动手打伤他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
你要负的责任首先是民事赔偿——他住院的医药费肯定是你出的,此外可能还有误工费等赔偿要求,而且是面部的鼻子骨折的话,他有可能会向你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不算,通俗的说,你们这是打架

不是自卫,涉嫌故意伤害。对方不起诉的话你就不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一定的,抓紧时间和对方协商解决吧。

我有一个问题请您帮我找朋友回答好吗?

是这样的:因为生意上的竞争,对方采取手段,用电击伤人,我们该如何处理?